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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少年與閱讀

IMG_0230「媽媽,這本書很好看,我看完了,你或許會想看。」海奕對我說,然後輕輕地把書放在我的床頭桌上。

這本以一個顏面殘缺的十歲男孩為主角的書,其實是我兩年前買給他的,當時他讀了幾頁就分心沒有繼續。最近因為是學校暑期選書之一,才又拾起。結果,跟很多書一樣,讀了後就欲罷不能了。

正好跟一兩位媽媽們聊到,孩子,尤其是男孩對閱讀的勉強reluctant。小的時候讀繪本、簡易故事還好;但似乎進入小學後,很快對有字無圖的課外讀物,開始顯得興趣缺缺,而且對字越小越多的越排斥。

想想海奕有一段時間似乎也是,每晚不是重複已經看過幾百遍的漫畫笑話,甚至把幼時的繪本也重新找出來,翻得津津有味,只是一碰到厚重的書就意興闌珊,看在 眼裡,真是痛心。這個小孩,我從懷孕到他認字,從無間斷讀書給他聽或共讀,一想到從此恐要失去一個永遠的讀者,內心簡直比刀割還難過。提醒他,不斷強調閱 讀的重要,甚至硬性要求每天至少讀二十分鐘適齡的書…等方式都試過;但,家有青春期的孩子,父母得多練習少唸少批評的藝術,且我愛閱讀,卻不能也不想 強迫孩子。幸好,他從小一直保持聽有聲書的習慣,許多厚重的fictions就這樣,幾十個小時幾十個小時地聽完(然後重複聽)。

我持續不變的是:

繼續讀書評書介,提供他各種讀物,去圖書館借書時,固定帶走幾本各種類型的青少年小說和非小說,並不忘夾帶一兩本漫畫。偶爾購買圖書館沒有但時下叫好的新書,堆放在他的床邊和桌上。

碰到那種六、七百頁的長篇,就鼓勵他先讀一個章節試看看,很多情節起頭緩慢,但漸入佳境,之後要放下就難了。

不時隨口問他一兩句:新書好看嗎?故事的內容?值得推薦嗎?有人感興趣一起討論,孩子讀起書來就更帶勁了。

閱讀雖然幫助長知識,但也是消遣娛樂之一,維持閱讀環境的同時,若孩子真不想讀時,就讓他休息一段時間吧;還有,也別老是push下一個程度,有時不仿退 後幾步,介紹一些有趣易讀的書,重建孩子的閱讀興趣與信心。很多時候強迫只會產生反效果,把孩子推得更遠,繁重的功課空擋裡,就算是翻翻青少年雜誌,聽聽 有聲書,做做白日夢…,都好。

PS. 昨天讀到我和兒子都很喜歡的知名青少年作家茱蒂.布倫(Judy Blume)在臉書上接受讀者Q&A,其中有人問她:我怎樣可以像妳一樣成功,變成一個mini妳?

作家答:努力工作,騎車,有決心,吃義大利麵!(Work hard. Ride your bike. Be determined. Eat pasta!)

多好的回答。

2012年讀的書

一如往年,過去一年,讀了不少好書,小說、非小說,中、英文都有。英文書大多從Amazon網上直接下載到iPhone或iPad的Kindle閱覽器上讀完。作為一個以家庭和小孩活動為主的家庭主婦,時間瑣碎,電子書的彈性十足,或利用等兒子游泳課、踢足球時讀兩章,或是購物排隊等付錢時讀幾頁,夜讀也不必開燈怕吵到另一半(雖然他是少見的好眠、不易被吵醒的人),走到哪讀到哪兒,既方便也很容易讓人上癮;逐漸地,只剩中文書還維持著讀紙本書的習慣,保留了最後一點傳統閱讀之趣。

2012年讀的英文書:

每一本新小說,不論是題材、角色或時空,完全迴異。那份跨越平日熟悉的閱讀領域,發掘了一個精彩故事的樂趣,若簡單用一句話形容,就是:「啊,滿足!」。

讀完、寫了書評的英文新書包括:

其他還有:

Bossypants」,名女喜劇演員Tina Fay的自傳,利舌幽默地說她的成長,到後來成為「週末夜現場」主持人之一的走紅經歷。比起她所成長的美國喇叭褲、電視影集「霹靂嬌娃」流行的七、八零年代,女性主義思潮流行,自己那個看二林一秦、瓊瑤電影的同時期,顯得稚嫩得可以。

「Heft」:講一個重500磅,胖到不(能)出門的教授和一個突然出現生命中的青少年的特殊聯繫 。

The Round House 」:今年美國國家圖書獎得主,一個印第安婦女在部落做禮拜、神聖的Round House遭慘烈暴侵,她的青少年兒子和朋友展開搜補凶手之途。透過一個十三歲男孩的眼光,大人的世界、感情、正義…是如此不必要的繁複。

「A Concise Chinese-English Dictionary for Lovers」《戀人版中英詞典》:一個中國女孩到英國上語言學校,蛻變找到新自我。大陸作家郭小櫓刻意隨著故事發展,讓第一人稱自述的女主角從以極破的英文說寫,到最後英文流利無礙,呈現她在新世界衝突下的轉變痕跡,讀來有份難言的不舒坦,或許因為提醒了自己當年也是一個外來客的過往。值得一提的,近年來,類似這樣以現代移民為題材的英文小說逐漸增多,拓寬了華裔作家以綁小腳、三妻四妾為題材,以東方風吸引英文讀者的窠臼。

「How Children Succeed: Grit, Curiosity, and the Hidden Power of Character」:研究不是IQ或學校成績,而是耐力、自信等需要家長老師發掘、鼓勵和保護的人格特質,才是決定一個小孩成功的要素

另,今年開始認真跑步,相關的跑步技巧、拉筋暖身、跑者的飲食的書,也拉拉雜雜讀了一些。重讀了有中譯本、會讓人忍不住想馬上出門去跑步的「Born to Run」(「天生就會跑」)和村上春樹的「What I Talk About When I Talk About Running」(「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」),另讀了集女性跑步須知大全的「Complete Running Book for Women」、「天生就會跑」書中出現過的超馬跑將Scott Jurek所寫的自傳體「Eat and Run」,「Runner’s World」專欄作家John Bingham的「The Courage To Start: A Guide To Running for Your Life」,每本都是長年跑者的經驗結晶,還在摸索最舒適的跑步狀態的我,讀來身心受益。

2012讀的中文書:

網上下載古典舊書之外,因為一貫喜好,順便也微薄地支持中文出版,每年都會從台灣買一些時下暢銷或鍾愛的中文作家新作。比起讀英文書的專注正經,讀輕巧的中文書不論是一氣呵成,或隨手翻讀一兩頁,有如吃最稱心的零嘴,稍解我對中文閱讀的飢渴。

中文書寫讀後感的只有(好像該多寫一點啊):

交會後,不滅的光芒—讀《昨夜雪深幾許》

心的寄託–讀《心是孤獨的獵手》

今年讀的其他中文散文和小說還包括:詹宏志的「人生一瞬」、齊邦媛的「巨河流」、王安憶的「天香」「小說家的十三堂課」、黃麗群的「海邊的房間」、張愛玲的「小團圓」、查建英的「八十年代訪談錄」、西西的「縫熊志 」、朱天心的「獵人們」、 村上春樹的「雜文集」、小野的「有些事,這些年我才懂」、顧城的「回家」、野夫的「江上的母親」、梁文道的「我執」、森山大道的「邁向另一個國度」、陳育虹的詩選「之間」、辛波絲卡詩集、林達陽的「誤點的紙飛機」、老同學洪振發先生的「迷路遇見花」、高中學姊小馨媽媽的「9歲女孩的勇氣學堂」.…等等。

 

2012兒子讀的書:

或依偎在我身邊,或睡前,每一年,兒子也讀不少書。持續閱讀各種常識性和故事性的作品之外,隨著年紀,自有閱讀口味的他,開始把很大多時間放在同一位作者,人物劇情延續的青少年系列小說上。

Warriors,Erin Hunter以貓族為主角的系列是兒子今年的閱讀重點,整套共四個系列,每系列六本,每本近三百頁,他一本接一本地,沉浸在貓鬥士、醫藥貓、領袖貓、貓副官…..的奇妙世界裡。除了不時聽他描述精彩劇情,興致一來,母子兩用抱枕、棉被築牆圍營,上演一場貓族大戰劇情動作片,果真看戲的人比戲裡人還傻氣。

從小養成聽有聲故事習慣的兒子,也繼續反覆聽他喜歡的老故事,像是老鼠記者Geronimo Stilton哈利波特等系列;除此,他今年還聽了不少剛出版的現代長篇,舉凡Andrew Clements的「Frindle」、Louis Sachar 的「Holes」都是他一遍遍反複聽的故事。

而兒子目前最愛的有聲書,當屬這兩套:愛爾蘭作者Eoin Colfer以一個天才犯罪少年為主角的「Artemis Fowl」系列;Rich Riordan描述七個半神半人冒險的「Heros of Olympus」系列。

這幾部有聲書動輒長達十幾個小時,放學或週末時,一邊拼樂高一邊聽故事是兒子最享受的娛樂之一,同時他的艱深字彙和各種知識累積之快,教人望塵莫及。

讀進2013,跑入2013,期待下一個健康、閱讀之年!

交會後,不滅的光芒—讀《昨夜雪深幾許》

仲夏到初秋,我慢慢閱讀著陳芳明教授的這本「遺忘錄」,內心幾度澎湃激動,如夏日的海洋,秋日的夕陽,充滿季節飽滿的思索。

透過作者的書寫,我不僅窺見了一群台灣近代史上舉足輕重人物的精彩身影,更深深感受到他們對與生命的熱情與理想的堅持,有如讀著一篇篇精彩的人物誌,又像觀看一部部近代台灣文學與政治人的紀錄片;不同的是,負責記錄的陳芳明不是一個單純訪問或旁白的人,而是貫穿所有故事的主角,透過他生動與細膩的追憶,我讀到了他跟這些重要人物的珍貴情誼—師生、文友、戰友或神交…,讀到了這些人士的成就、對台灣文史政治發展的貢獻,更讀到文藝青年陳芳明如何因他們的文學、情感與思想啓蒙,從一個埋首研讀的歷史系研究生,在時代的沖擊下—釣魚台風波、退出聯合國、與日斷交、美麗島等事件,決然投入政治的浪濤,被迫驅逐異鄉,到最後,回到台灣,回到學術研究之路。

「遺忘比記憶還長,還要寬;….遺忘比死亡還可怕,」自序的開場裡,陳芳明不諱質疑遺忘的殘酷,書寫是他與記憶的拔河。以歷史學家的觀察眼光,文學家的細膩心思,他寫情寫理寫景,深刻描繪每一段與這些影響他生命的人的交會,或熱情耀眼,或深沈悲傷。他寫十六歲受鍾肇政小說啟蒙情感與情慾,十八歲余光中點燃詩的火種,二十歲讀葉珊時期的楊牧,之後一路感受詩人隨生命歷練的詩風演變。他寫齊邦媛啓發文學鑒賞與研究的興趣,對他離開文學之路的寬容鼓勵;隱地接受他的第一篇文字;與陳映真的火舌交鋒,是「最尊敬的敵人」。他寫許信良引他認識左翼思想理論,後消失於權利陰影;自由主義鬥士的李敖和平抗爭典範的林義雄,以及一生支柱的母親….。

陳芳明的書寫,是與書中所有象數十年來交往、對話、論戰、觀察的結晶,他對作家與作品的評價與解析,無疑是長年累月的閱讀與再閱讀,「所有閱讀都不會浪費,文學之美,往往是透過細微的累積。」

因為他的研究,我認識不甚熟悉的台灣早期作家如龍瑛宗和鍾理和,日據時代創作的壓抑與苦悶;讀到印象中冰冷難懂的洛夫的詩句下,詩人自我放逐的傷痛;畫家林惺嶽筆下禁錮,其實飽含生命力的熱情。記憶裡少年讀的黃春明與李敖,也因這本書而增加了具體印象。陳芳明筆下的李敖,是國中時讀「傳統下獨白」裡飽讀文史,叛逆痛批的知識份子,而非穿紅夾克的政論名嘴。他文字裡的黃春明,是「兒子的大玩偶」裡最會說故事的,在每個平凡小人物找到生動故事的小說家。尤其陳芳明描寫黃春明面對喪子之痛的寬容之心,以及當年對他的新詩,直言:「不要寫不熟悉的東西,」透徹呈現黃春明人與作品一致的真實,也是陳芳明對年輕時溺愛美麗文藻、文字修辭的坦誠自省。

全書讀來,動人之處俯拾皆是,最動人的,是陳芳明記憶那些長年伏案的作家和被放逐的革命家,那份孤獨與桀驁。他描寫走上樓梯,第一次拜訪葉石濤:

看到他簡陋的書房時,我有一種刀割的痛楚,原來他文字所說的天譴,並不只是精神層面而已。一把陳舊的藤椅緊貼斑駁的書桌,玻璃窗外是喧嚷的市聲。兩排書架座落在他撰稿時的身影背後,架上日文、中文書籍並排混合置放著。從前在書裡看到他坐在桌前寫稿的照片,由於是黑白印刷,我以為那是優雅的空間。 站在他的書房,我才覺悟所有的寫真其實都是假的。上天賜給他書寫文學史的能力,卻又嘲弄地賜給他一個無法回旋的空間…..。」

陳芳明也毫無遮掩地對社會及當權者腐化的意識形態作出批判:

在一場葉石濤學術研究會上,一位本土大佬對葉老的左翼史觀質疑,「他發問時的那種恐左表情,於我是千古難忘。在那時刻,我驚覺反共教育果然是成功的。我們以本土知名尊崇葉老,而這尊偶像僅是偶像而已….。原來所謂本土,竟是一種窄化思考的本土,是一種選擇記憶的本土,一種遮蔽歷史的本土。」

八〇年代,由文史轉入政治之路的掙扎,被迫驅逐異國,有家歸不得的那段日子,無疑是陳芳明頻頻回顧,卻也最深痛寂寞的過往。「望鄉中內心湧起的荒涼疏離,終至寂寞欲狂,非身歷奇境者不能深切感受。」

他記一九八五年,與海外流亡的史明在北美西北海域,親睹鮭魚逆流返潮的場面,讀來令人掩面:

「即使是在最淺河水,床身鋪滿粗造的卵石,鮭魚仍然成群結隊逆流而上。魚腹傷痕纍纍,血絲洗滌著清澄的水流,卻沒有削弱牠們的扶搖直上。那是我見過的無可輕侮的生物,是義無反顧的返鄉者。秋涼襲身的黃昏,我與史明站在河岸觀察。暮色已悄然覆蓋過來,史明挺著背脊,紋風不動,專注凝視著著前仆後繼的鮭魚。我側面望向久久不語的史明,才發現他的臉頰竟印著微微淚痕,映照淺淺的秋陽。」

透過陳芳明的文字,流浪或固守家園的鬥士、放逐或曾風光的革命家、已故或創作不輟的創作者,或堅強或脆弱的人性,躍然紙上,歲月不改的堅持,直觸心底。這些熱情擁抱過人生的人物或許早逝,或許垂老,或相忘於江湖,或戰場不再,卻都曾在台灣近代史上,在讀者內心,留下難以抹滅的痕跡。陳芳明在時光河流裡,抓住了他們的一個沈思,一個表情,一聲嘆息,讀者讀到了一個受難時代裡,令人歎息而敬佩的靈魂。

記憶無情,藉由書寫陳芳明無疑將記憶的力量昇華:「所有的詛咒化為祝福,一切的傷害鑄為勳章,而領受過的喜悅也變成永恆。」

秋意漸濃,異鄉長夜,燈下閱讀《昨夜雪深幾許》,跟著走過一段段歷史縮影,深感命運如浪起伏,勇者如日月不死;有福讀到這些真摯動人的記憶,作為一個單純的讀者,內心的滿足難以言喻。

輕笑的沈重—讀《過於喧囂的孤獨》

離開台灣少有的幾個好處之一是,「資訊焦慮」減少了。

台灣特殊的速食文化,加上以前在媒體工作,對新書、新音樂、新電影需要一定的敏感,每天談的注意的,甚至有時夢到的都是宣傳訊息。

現在,距離遠了,即使是火紅的熱門書,電影或明星,聽了,頂多在心裡做個記號。因為離開了那個所謂的「圈子」,不必特意去反應。

這時,對美國的流行文化,倒可以像個正常的旁觀者,好奇但舒適地接收或丟棄。或許因為這個市場大而分散,再熱門的書,即使像《賈伯斯傳》,書店裡也就是擺一排關注,其他的重點新書依然龐多耀眼,因此經過時不至於因為被強勢宣傳強制行銷,膩得只想退三步。

以自己的速度看書聽音樂看電影,不用管評論你說我說,就像最近才開始讀《小團圓》,種種沸騰、關於張愛玲是否寫自己和胡蘭成的爭議已遠,只把它當做從小喜歡的作家久盼的新書讀,就算稍微想到這或真是作家自傳,也只多了份疼惜。

《過於喧囂的孤獨》大致也是這樣的。書買了很久了,前幾天整理書堆時,突然看到它靜躺在一角。

讀了才發現,這是少數會希望自己早一點讀到的那種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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井裡汲水

書櫃一角

8:36AM
通常每天這個時候,我送孩子上學校巴士,先生出了門,給自己煮杯咖啡後,坐在對窗的書桌前,開始工作。
窗外又是一個溼冷的早晨。一定是雨,我的心情有點渙散。想起有一陣子沒和家人通電話,煮好咖啡,我撥了Skype給小姑。一邊把家人和自己的近況一一填上,一邊隨手撿起孩子遺落在地上的玩具,把早餐的碗盤放進洗碗機,衣服丟進洗衣機。 時間悄悄地溜走。咖啡逐漸變冷。

10: 47AM
距離孩子放學還有幾個小時,我該專心下來工作的。閱讀,翻譯,構思,找資料,書寫。史蒂芬金一年只有生日那天休假,連去看最愛的波士頓紅襪隊球賽時手上都拿著書在讀。 「Do it every day for a while, do it as you would do scales on piano. 」(每天都寫一點,就像每天練鋼琴音階一樣。) Anne Lamott在《Bird by Bird》裡引述她父親的話。「If you want to become a writer, you have to write every day…You don’t go to the well once, but daily. 」 (你如果想成為作家,你必須每天都寫。不能偶爾才去井裡汲水,一定得每天去。)很多作家都說過類似的話,上面引自偵探小說家Walter Mosley。
我熱愛寫作,但此時浮上心頭的卻是,週末在際,也許應該上一趟新開的韓國超市,趁著放假人潮之前,添購點食材。
上了車,想到不會開車的湖南老奶奶也許會想一起去。按了門鈴,湖南爺爺說奶奶去散步。我沿著社區老人平常的路線開車,不一會兒就山坡處見到微雨中的她。載她回家拿錢,換衣服。一老一少上了高速公路。
人潮擁擠的超市裡,昨天才大採購的湖南奶奶沒有買太多東西,付賬時卻還多買了盒韓國水梨給我,我直呼過意不去。「有歐,我買到我喜歡的不加糖豆漿;怎麼沒買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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