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字這件事

typewritter and books

寫東西的日子很久了,幾乎是打從會認字寫字以來,打從第一篇作文刊在故鄉的小學生園地上,打從大學在唱片公司工讀時寫創意文案,畢業後任職雜誌社和報社,採訪寫稿,採訪寫稿,出國後文章散件此間中文報紙副刊,網誌時代以來,從未脫離文字,從未間斷的貼文….。翻譯加自創,不知不覺,出自手裡,面世的文字也有百萬多字了。

然而,這些一字一字的寫譯,意義何在?多年來,一直難以正視寫作對自己的存在意義;甚者,以幾近嚴苛的態度,檢視對這項愛好的投入。當讀到史蒂芬金手不釋卷,一年裡除生日那天,創作不息;讀到Toni Morrison利用小孩就寢或起床之前的短暫時刻,投身寫作,作家勤奮不懈的身影,歷歷眼前,深為讚佩而又自形慚愧。

寫作對我一直是神聖的,屬於飽讀經史、滿腹文采之士的專利,代表伏案終夜,勤耕不輟的毅力,疏懶的我以天性的喜愛親近癡迷,但同時卻因嚴格的自省而頻頻怯足,一近一離,徘徊之間,轉眼中年已至。

幾番想棄筆,遠離書寫,然而如鬼魅附身般,不知不覺地一次次地回到書桌前。那些安靜得只剩風聲的午後,寂默得只聽見自己心跳的深夜,沈思獨處,手指下川流而出的絮言描述,安撫了不安的靈魂,釐清著迷惑,療癒了傷失,日日夜夜,我回到指尖與眼前的方寸之間,尋找救贖。耳際不時傳來,國中一年級時,啟蒙的國文課吳老師諄語教誨:「文章在求真、善、美。」永遠把「真」擺在最前頭。

持續平實無華的文字,掏出心肺的同時,也檢視著暴露與隱密的詭異,瑣碎光陰與思緒的局限,琢磨著距離的藝術,斟酌散文的粹美。與自然、生活、心情忘我對話中,文字不但紀錄了一路走來的痕跡,也不斷提醒自己:謙卑對待生命,淡然經歷人間。

「來到一個沒有人認識我,我也不認識人的地方,只因一對明亮的眼睛,」以如此的初心與神往看待感情與寫作,不論海角天涯,風起雲止,願文字成為生命的靈光,或許有時因懷疑而忐忑心痛,不變的是,它永遠是那個最靜謐安心的歸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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